領取條件:1、失業前所在單位及個人已參加失業保險;2、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;3、進行失業登記,并有求職要求;4、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(勞動合同到期、公司解除勞動合同);
領取期限:1、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,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;
2、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,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;
3、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,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;
4、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,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;
5、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,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,確定增發的月數。
領取標準:2015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標準:
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,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22元;
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,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49元;
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,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76元;
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,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203元;
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,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231元。